不同種類的食物,通常會用不同的「食用日期」來標示。在香港,普遍有兩種標示,分別是此日期前最佳 (Best before) 和此日期前食用 (Use by)。
「此日期前最佳」是指食物在該日期後仍可食用,不過質素會有轉變,但不會即時對身體有害,例如麵包、餅乾都會用這個標示,過了該日期,有機會餅乾變得不夠「脆」,但吃亦無損健康。
有些罐頭食物會如上圖般用 「此日期前最佳」!
「此日期前食用」是指食物在食用日期後食用,可能會對身體健康有害。通常食物含有較多蛋白質和水份的,都會採用這標示,例如鮮奶、乳酪、芝士等,見下圖。
米施洛註冊營養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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